转发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学校(幼儿园):
现将《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河府办函〔2017〕10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预防为本,及时控制。各相关单位要提高安全责任意识,立足于防范,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做到事件发生前有预警,争取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和早解决。
完善机制,快速反应。各相关单位要成立本单位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建立本单位的安全事件上报机制,各学校要做到事件发生快速反应,第一时间上报所属的教育主管部门,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即时电话上报市教育局安全应急办公室。严格按照报送突发事件信息的时限要求,坚决杜绝迟报和漏报的情况再次发生,往后将按月通报突发事件信息。
河教安〔2017〕82号附件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pdf
河源市教育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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